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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哪種方式最省錢

房產過戶 閱讀(2.81W)

房產過戶哪種方式最省錢

在我們的認知裡面,假如自己的父母已經離開了人世,那麼他們名下的房產自然而然的就應該由他們的獨生子女來進行繼承;假如是因為獨生子女讀書的原因已經落戶,父母已經將自己的房產過戶到獨生子女的名義上面,只需要手持相應的合法證件到房管局進行辦理,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屬於獨生子女的房產。其實這種認知是存在誤區的,因為即便是獨生子女,想要進行相應的房產過戶也其實也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還是要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辦理相應的相關手續,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那麼究竟父母通過什麼樣的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比較省錢呢?

一般來說,父母將自己所擁有的房產過戶給自己的子女,通常有下面這三種方法:買賣、繼承和贈與。然而這三種方法,它們的操作流程以及需要繳納的費用是完全不一樣的,究竟應該採取哪一種方式來進行過戶,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來做出相應的選擇。

第一種方式是房產繼承:這一種方式相較而言成本比較低,但是它的手續比較複雜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產繼承一般來說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指的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繼承,第二種指的是按照相應的當事人的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擁有相應房屋產權的當事人育有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的兒女擁有相應房屋產權的當事人想要把自己的房產留給某一個子女的話,那麼當事人就應該提前寫好相應的遺囑,確定哪一個子女擁有相應的房產繼承人權;如果是沒有任何遺囑指定的話,就應該由子女們自行協商,一個人繼承房產,其他的應有繼承的當事人親自去當地的房管局寫一份繼承放棄宣告,當然需要給放棄繼承房產的人一定金額的補償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子女作為父母的法律所認可的財產繼承人,相應的需要支付的過戶費用有3%的契稅可以免繳;當事人是通過遺贈或者是繼承所獲的相應的房產都不用收取相應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只用繳納一定的工本費和支付公證費就可以了。

這裡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如果當事人是通過房產繼承的方式擁有的房屋產權,那麼在之後想要把這所房屋進行出售的話,將會徵收百分二十的個人所得稅;與此同時父母在世的時候,其子女是不能通過房產繼承的方式來獲得房屋產權,因此這種方式對於對現有房產沒有十分迫切的情況是比較實用的。

第二種方式是房產贈與,這種方式形式非常的自由,但是需要繳納較高的費用

第三種方式是房產買賣。其實相對來說這種方法費用最低,並且操作起來也簡單,手續沒有那麼的繁瑣。但是缺點在於如果房屋購買的時間沒有超過兩年,會需要繳納狠多其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