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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交易的三種方式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1.43W)

一、房地產交易的三種方式有哪些

房地產交易的三種方式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房地產交易的形式主要有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二、房地產交易包括哪幾種形式

1、房屋互換

房屋互換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到房屋利用最優化的一‘種交換行為。

2、房屋信託

房屋信託是指從事房地產經營管理的專業組織接受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的委託,簽訂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業務範圍,代為經營管理房產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活動。

3、房產抵押

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房屋典當

房屋典當是指將房屋出典於人,取得一定典價,在約定的期限內原價回贖。過期不贖作為絕賣。在典期內,承典人有權使用房屋,還享有在典期內將房屋出租或轉典的收益權。

5、房屋出售

房屋出售,又稱房屋買賣。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將其房屋(含撈基地)轉讓給買受人,由買受人接受該項房產並給付所有人約定價款的行為。經過房屋買賣行為,買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和全部使用權。它是房產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

6、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扎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不改變房屋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