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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認定書複核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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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認定書複核申請書

當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不服的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復核申請,此時需要提交一份申請書。那麼,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複核申請書的內容是什麼?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核申請書申請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申請事故認定書複核

交給上一級交警部門。例如你是中隊出責任,就交給大隊。大隊出責任,就交給支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六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鑑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並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