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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應該如何確定權利行使的時間呢

賠償訴訟 閱讀(1.35W)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應該如何確定權利行使的時間呢

侵權的物件是有很多的,可能是動物傷人、消費權益等,社會中還有財產侵權,如扒竊這樣的其他侵權行為,遇到扒竊了,大部分當事人會選擇不聲張,這是間接助漲了扒竊者的氣焰,應該及時找警察處理。因為具體情況行為的情況不同,當事人採取措施的時候就要有針對性,千萬不可一概論之,這樣可能無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人身損害賠償超過訴訟時效如何主張權利

1.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
2.但法院不能主動引用訴訟時效已過,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於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0次會議通過)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根據上述規定,在被告沒有對你起訴超過訴訟時效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不能主動審查並適用訴訟時效規定而判決駁回你的訴訟請求,只能依據所查明的事實來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