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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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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公司由於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或休息日從事工作。當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時,勞動者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首先勞動者需要明確自己屬於哪一種工時制,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不固定工時制。一般在勞動合同中都會寫清楚工時種類。                 

標準工時制一般表現為:規定勞動者一週上五天班,每天工作八小時等。超出合同約定時間工作的屬於加班。

綜合工時制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

不固定工時制指的是勞動者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也不受固定時數限制。相對於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是依據工作時間來計算勞動量,不定時工作制是一種直接確定職工勞動量的工作制度。

其次,勞動者應準備加班證據。證明加班費有用的證據有:1、勞動合同已規定存在加班的條款。如勞動合同寫明勞動者每週工作六天。2、用人單位認可加班的證據,如工資條記錄。3、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顯示公司法人或者管理人員明確承認勞動者存在加班事實。4、簡訊、微信、電子郵件等電子證據。勞動者提供的微信、簡訊記錄或者電子郵件顯示有加班事實存在的。5、與公司有關的考勤記錄、工資單等能證明用人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6、加班審批表。

最後,當勞動者實際進行了加班,也有相關加班證據。公司卻不予支付加班費的話,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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