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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押員工一個月工資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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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押員工一個月工資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押員工一個月工資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勞動者在面試或者入職的時候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工資有多少或者說什麼時候會發工資,最近正在找工作的小李遇到了一件既不涉及工資多少的問題也不關乎什麼時候發工資的問題。

小李最近剛畢業出來找工作,面試了多家用人單位都沒有面試成功,面試失敗的主要問題在於用人單位都要求要先押一個月的工資才可以正式入職成為用人單位員工。

那麼,對於用人單位要求押工資這個問題確實少見,但是是否合乎法律規定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時發放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法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壓員工工資一個月,用人單位壓一個月工資的做法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涉及工資的具體發放日期,主要是看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具體到不同地方,可能規定有差異。

根據法律的規定:

用人單位壓員工一個月工資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壓你的工資是為了限制你的離去(轉投其他用人單位)或作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你就有理由可以通過勞動監察部本解決這件事情。

2、如果用人單位有這項規定,而且還不是為了限制你、扣你的押金,那法律就沒有那麼多的規定了,用人單位就可以這樣做。

如果遇到第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執意要扣押員工工資就可以可以按照一下措施拿回應得工資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舉報;

2.若雙方各執一詞,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經勞動仲裁後勞動者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4.仲裁生效後,用人單位拒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小李遇到這種情況是不用一未拒絕或者放任不管,如果用人單位超出法律規定的,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