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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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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的監督管理
施工合同監督管理的概念
根據相關規定,就施工合同監督管理的概念如下:

合同監督管理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監督管理,是與合同行為有關的所有部門對合同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既包括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進行的管理,也包括公證機關的公證、仲裁機構的仲裁和司法機關對合同爭議進行的審理,同時也包括企業對自身合同行為的管理。狹義的合同監督管理,僅指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運用指導、協調、監督等行政手段促使合同當事人依法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合同和承擔違約責任,制止和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調解合同糾紛,維護合同秩序所進行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動的總稱。我們一般在狹義上使用合同管理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