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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 | 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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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 勞動關係
承包合同和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合同到期時,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此時職工要求續簽合同,單位不同意,單位應當給予職工經濟補償金(不是賠償金)。 補償金的給付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如果單位同意續簽合同,而職工不同意續簽,單位不用支付補償金。根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