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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後孩子是否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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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後孩子是否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民法典離婚後孩子是否繼承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民法典離婚後孩子是否繼承權

1.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後子女判給無論是哪一方了,子女還能繼承對方財產。離婚後,不論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撫養,子女和父母的關係依然存在。離婚以後,一方就不再是對方的配偶了,所以對方的遺產,離婚一方沒有權利繼承,但是子女能夠繼承,是有繼承權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男女平等享有繼承權】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