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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 孩子的繼承權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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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的繼承權如何繼承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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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的繼承權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繼承權問題,這個問題要先看男方再婚時,女方帶來的孩子年齡多大,如果該孩子當時未成年或已成年但沒有行為能力,並且孩子和繼父與母親一同居住,繼父對孩子履行了撫養義務的,這個孩子就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樣的繼承權。

繼承發生時,需要首先分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一半歸男方現任妻子所有,剩下的部分再分成三等分,現任妻子、婚生子女、繼子女各一份。房產如果是男方作為房屋產權人,沒有與再婚妻子辦理共有,應該算作男方的再婚前財產,屬於男方個人所有,男方先於再婚妻子過世的情況下,該房產也是分為三等分,現任妻子、婚生子女、繼子女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