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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後是否要承擔對方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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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離婚後,若為個人債務,則不需要承擔對方個人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離婚後,若為個人債務,則不需要承擔對方個人債務。

民法典離婚後是否要承擔對方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