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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投標有效期 | 投標有效期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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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和標準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務院首次明確了一些適宜承包的生產建設專案經營專案可以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為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2000年頒佈了《招標投標法》。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程序不斷提速,招投標市場也在這番工程建設浪潮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與此同時,招投標實踐中的問題也不斷湧現,其中招投標糾紛的救濟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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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是多久

您好,針對您的什麼是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和標準問題解答如下:

在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後,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中標人,三十個工作日不同於三十天,每週有五個工作日,三十個工作日相當於六週,即42天。在投標截止後,首先要完成開標、評標,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假設這可以在2-3天內完成,完成後然後是定標(確定中標人),最遲需要42 天,那麼投標有效期應該保證在45天以上。為了穩妥起見,一般設定為60天或90天。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在30天內,完成備案、簽訂合同協議書,簽完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也即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內,退回所有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