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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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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離婚協議書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
1、雙方自願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3、夫或妻個人財產處理;
4、對於子女撫養權的處理;
5、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另外,離婚協議書必須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才有效。
二、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