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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離婚 閱讀(1.17W)
離婚協議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律師解析:離婚協議的主要內容有: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