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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婚姻無效可以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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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婚姻無效可以撤銷嗎
精神病人婚姻無效可以撤銷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一方婚前隱瞞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如精神分裂、狂燥症等,婚後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婚姻無效,證據充分的法院會支援原告主張。
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