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
1、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2、正當防衛行為。
3、緊急避險行為。
4、受害人同意的行為。
5、不可抗力。
6、受害人的過錯。
7、第三人的過錯,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對造成原告的損害具有過錯。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