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有遺囑有法院的判決書還要去辦公證嗎
對於有爭議的遺囑,爭議人之間協調不成的,一般要先通過法院判決繼承人,再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最後到房產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對於沒有爭議的遺囑(即
合法有效的遺囑),一般不需要通過法院,可直接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再到房產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有遺囑的辦理”房產繼承權公證書“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
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