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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拖欠工資 沒有合同 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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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拖欠工資 沒有合同 咋辦
個體戶拖欠工資 沒有合同 咋辦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