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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與訂金的定義及區別是什麼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與訂金的定義及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