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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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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
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為:
1、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3、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搶奪或者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印章的行為。
4、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