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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要件會構成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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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要件會構成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
哪些要件會構成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
1、構成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要素有: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