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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後的房子沒有房產證,想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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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後的房子沒有房產證,想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如果婚後的房子沒有房產證,想要離婚財產怎麼分
1、如果房子屬於暫時沒有辦但是之後能夠辦房產證的,比如說還沒竣工驗收的期房,在符合條件以後就能辦理房產證的,分割的方法有有下面三種:第一是夫妻雙方先行協商,如果對房子的歸屬已經協商一致了,等到房產證辦下來後進行更名就可以;第二是暫時不對房子進行處理的,先辦理離婚的其他事項,等房產證發下來以後再決定怎麼樣分割;第三人是雙方先協商決定房屋的使用權,關於房屋的所有權等到房產證辦好以後再另行決定;
2、如果房子屬於公房的,就是隻有房屋的租住權證或者使用權證,沒有房屋產權證的,在實踐當中一般會參考有產權證的房屋,進行評估、競價或者協商分割;
3、如果房子屬於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例如違章建築、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小產權房等,在離婚訴訟中,法院一般不會對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確定,只會判決房子的使用權暫時歸誰所有。具體房子以後該如何處理,需要按照以後的情況來決定。比如說如果屬於違章建築的,就應該根據行政機關的規定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