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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對公司誹謗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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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對公司誹謗如何處理
離職員工對公司誹謗如何處理
按照《刑法》規定,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商業信譽,是指社會公眾對某一經營者的經濟能力、信用狀況等所給予的社會評價,即該經營者在經濟生活中信用、名譽的地位。 商品聲譽,是指社會公眾對一經營者的商品效能、品質所給予的社會評價,即該商品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如果員工惡意的損壞公司的信譽造成公司聲譽以及信譽受損並且構成了嚴重且不能挽回的後果,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起訴,此時即使是員工離職後誹謗原公司也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嚴重的還會被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還會被處以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