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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監理公司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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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監理公司的目的是什麼
設定監理公司的目的是什麼
設定監理公司的目的:
1、市場準入和市場行為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其工程監理業務。
2、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單位關係的限制性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供應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3、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監理的依據和監理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4、監理人員資格要求及權力方面的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得在其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5、監理方式的規定。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實行旁站、巡視和平行驗收等方法,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