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可以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下設立分公司,而日後要是分公司發展壯大了,同樣也可以設立自己的分公司,當然還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麼分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是什麼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分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為: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分公司的設立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二、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四、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 批的,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
根據上文的內容,我們可以得知,公司設立的條件與分公司設立的條件是不一樣的。具體的不同之處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小編在此就不贅述了。要是您還想了解更多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方面的知識,不妨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隨時為您解答法律問題,切實幫助您解決您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