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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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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