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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的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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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哪些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