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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決定股東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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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決定股東會決定
股東決定和股東會決議的區別

股東會決議是指私營責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的股東會決議。因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公司股東僅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因此關於公司的決議要稱作股東決議。

但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利機構。所以對股東會的決議內容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包括: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的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決議的最終結果得出就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