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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牌照扣分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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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車牌照扣分標準是多少?

新車牌照扣分標準是多少?

新車牌照扣分標準是根據不同違法行為來進行處理的,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採取記分辦法進行處罰,依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1.一次違法行為記12分的,如: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等。

2.記6分的,如:飲酒後駕駛車輛的;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客的;在高、快速路上倒車或逆行的;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等。記3分的,如:違反交通訊號燈指示的;故意遮擋或者汙損機動車號牌的;逆向行駛的;違反規定超車的;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檔滑行的等。

3.記2分的,如:未按照禁令標誌、警告標誌指示行駛的;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未按照規定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撥打和接聽電話、觀看電視的;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在高速公路上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等。

4.記1分的,如: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未攜帶行駛證的;違反倒車規定的;違反燈光使用規定的;車門車廂未關好行車的;駕駛未按照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等。

二、違章處理程式

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

第十四條 適用一般程式處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一)通知當事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

(二)由兩名交通民警以上(含)進行調查。調查時應當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筆錄。被詢問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在詢問筆錄上註明情況;

(三)書面告知;

(四)對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進行復核。複核應當製作文書,由當事人和交通民警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在文書上註明情況;

(五)作出處罰決定的,製作《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六)作出罰款處罰決定的,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場收繳罰款的,填寫罰款收據,交付當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決定的,收留機動車駕駛證。

不管是新車還是舊車,只要駕駛人員存在違章的行為,就是需要追究有關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下扣幾分是需要根據交警的規定來進行處理的,如果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是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