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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前30日包括假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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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前30日包括假期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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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想解除勞動合同,而又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勞動者只要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併為用人單位繼續服務30天之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許可。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在申請離職時一定要採用書面通知的形式,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係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係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採用慎重 的方式來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