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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 裝修 糾紛

法律 閱讀(1.3W)
房屋租賃 裝修 糾紛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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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

您好!房東的做法雖然不合理,但是現在租賃合同已到期,房東是有權漲房租的,現房東發律師函給您,已明確表明如果您不同意他的條件,將不會與您續租,案情對您很不利。  1、您年前裝修時房東是否知曉?有沒有對裝飾裝修費進行書面或口頭的約定?  如果沒有相關的約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裝飾裝修的損失您只能自己承擔,如果裝修沒有經過房東同意,您還有義務恢復房屋原狀。  附參考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租賃合同有沒有約定租期屆滿後原租戶對租賃房屋有優先續租權?  如果你們的租賃合同約定了這一點,則房屋租期屆滿後,您對原來租賃的房屋有優先租賃權,也就是說如果您同意房東提出的新價格,您是可以優先承租原來的店鋪,而拒絕接受將邊上的另一間商鋪一同承租的。但是如果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租戶的優先續租權,對您則不利。  作為律師,很不認可房東的行為,但是許多內容是需要合同作出約定的,您在年前裝修房屋時就應該要想到合同到期時房東是否還會與您續租,如果不續租裝修的損失誰來承擔,與房東就裝修事宜達成協議,現在房東有可能正是認為您剛裝修了房屋,如果不按他的要求續租,您會承擔裝修損失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以後再租房時最好先找律師審查租賃合同,以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仍有不解,請及時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