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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要交企業年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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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要交企業年金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提取公積金要交哪些材料

(一)購買自住住房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及契稅完稅憑證;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二)回遷、擴面住房的,提供回遷、擴面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等建房許可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四)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五)償還產權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或貸款結清憑證。

(六)租賃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發票。

(七)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書。

(八)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九)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5週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十)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及職工戶籍證明

(十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難家庭(低保、特困、困難)救助證。

(十二)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戶籍證明登出或國(境外)外定居證明。

(十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戶籍登出證明或死亡證明。

簡單一點來說,住房公積金就是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可以用公積金買房,公積金貸款要比商業貸款方便實惠得多,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存繳住房公積金,因為住房公積金這隻針對城鎮職工,在國家2001年下發的相關檔案當中,住房公積金不是在只有買房的情況下才能提取,裝修房屋,家中有親屬患重病急需用錢的時候都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