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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繼承人聯絡不上

法律 閱讀(1.76W)
房屋過戶繼承人聯絡不上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繼承人聯絡不上怎麼辦

1.在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當事人不能理行共有遺產(未分割的)的處份,必須有其他繼承人的書面放棄宣告。
2.繼承人聯絡不到,如果達到法定宣告失蹤的條件的,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宣告失蹤後,再辦理繼承手續;
3.繼承人被宣告失蹤的應保留其遺產繼承份額(由其配偶或者子女等人代管;無上述人員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