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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去世立遺囑房屋如何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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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繼承人去世立遺囑房屋如何過戶?

被繼承人去世立遺囑房屋如何過戶

1、開證明檔案

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死亡證明。

2、房產評估

由於是繼承產權的評估,一般會比該物業的正常市價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辦理評估時,一定要先宣告是辦理房產繼承方面的評估業務。

現在社會上辦理繼承產權評估的公司為數不多。因此,一定要先查明所挑選的房屋評估公司有無繼承評估的資格。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3、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

收費情況: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每宗繼承登記200元。

4、出新房產證

二、遺產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三、遺囑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行)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四、遺囑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憑藉遺囑對房產進行過戶的話,也得建立在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基礎上,在遺產房還沒有過戶之前,其他的繼承人也可以對遺囑的法律效力提出質疑,但認為遺囑無效的,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