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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優先權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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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優先權的法律依據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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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貴陽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和《貴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管理機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房屋出租在進行登記的時候,需要攜帶的證件還是比較多的。比如說房屋租賃合同,房地產權證書,房屋的基本狀況,住所地等等,另外,房屋租賃在進行登記的時候有著嚴格的流程,並且是有相關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