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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寫訴訟文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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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寫訴訟文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代寫訴訟文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實踐中,代寫訴訟文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原告人和被告人。要分別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家庭住址、電話、郵政編碼。
2、監護人。原告人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時,要寫明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職業、同原(被)告人關係、住址等。
3、委託代理人。委託律師時要註明律師的姓名、性別、單位和職務;委託其他人則要註明姓名、性別、單位、職務和住址。
4、案由。即民事糾紛的性質,如追索欠債。返還財物、損壞賠償、離婚遺產繼承、追索撫養費和教育費、名譽權糾紛、肖像權糾紛等。
5、事實與理由。即糾紛的來龍去脈、發生糾紛的原因和責任、解決糾紛的過程和糾紛的現狀,有哪些人證和物證能夠證實自己的陳述符合客觀事實以及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等。
6、訴訟請求。即要求法院解決的問題,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
7、附件。在起訴狀的最後一一附上有關本案的各種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也可以是對起訴狀中某一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