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證人出庭申請書應該怎麼樣書寫
申請人: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與×××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絡,導致上訴人×××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能證明上訴人×××與×××之間存在口頭轉讓
協議,協議內容為:“××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 ×××支付13萬元給×××,×××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裝置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 ×××,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閱證據資料,×××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
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級人
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 ××年×月×日 附:證人:×××,男,漢族,身份證住址: ,現住 ,聯絡電話: 以上就是一些有關於二審證人出庭申請書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