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證據調查>

二審上訴期間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可以嗎?

證據調查 閱讀(7.78K)

一、二審上訴期間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可以嗎?

二審上訴期間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可以嗎?

二審期間可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中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准許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一審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證人證詞,二審還應該繼續對一審的證據進行審查,在二審可以要求證人出庭作證,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通知證人 、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原告(被告) 糾紛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附:

1、證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2、證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綜合上面所說的,證人出庭作證是可以在任何一個訴訟期間都可以的,不管是屬於一審還是二審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都可以利用證人的證據對案件進行判決,所以,對於當事人只要有證人可以證明案件的事實情況就可以依法的申請,從而保障到案件出來的結果是公平的、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