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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不足額投保賠償糾紛的理賠

法律 閱讀(6.03K)
保險合同不足額投保賠償糾紛的理賠
訂立保險合同的超額和不足額怎麼區分,有什麼相關規定
你好,回答如下。 1)當保險事故發生造成保險標的全部損失時,保險人應依據保險價值進行全部賠償。如果保險標的存有殘值,則保險人對此享有物上代位權,也可以作價折給被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中扣除該部分價值。 (2)當保險事故發生造成部分損失時,保險人應按實際損失確定給付的保險金數額。如果保險人以提供實物或修復等形式作為保險賠償的方式,保險人予賠償後享有對保險標的物的物上代位權,或者當修復增加了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或其功能明顯改善時,保險人在賠款中可扣除被保險人的增加利益。 以上就是關於訂立保險合同的超額和不足額怎麼區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