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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債券承銷方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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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債券承銷方式包括哪些
證券公司債券承銷方式包括哪些
1、證券代銷
(1)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髮售證券,併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2)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2、證券助銷
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餘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餘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3、證券包銷
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