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侵犯名譽權的舉證責任是怎麼分配的

法律 閱讀(1.19W)
侵犯名譽權的舉證責任是怎麼分配的
侵犯名譽權的舉證責任是怎麼分配的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
1、被告侮辱或誹謗原告的證據,如有侮辱性語言或與事實不符的文章、大、小字報、公開信件。
2、文章內容涉及到的事實真相的證據,如學歷證明等。
(三)證明侵權事實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等。
(四)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二、如何維護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權人終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公開消除侵權行為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恢復名譽,也可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對公民的請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訴。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訴訟是維護自己權利的合法方式,也是名譽權權利內容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