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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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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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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

在銷售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時,簽約雙方應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許可證上標明的有效期是該預售房地產的預售期限,當有效期到期,而該專案房地產的銷售有不符合上述使用現售合同條件時,開發商需要重新領取新的預售許可證方可繼續銷售房地產。
在這裡要提醒您,要看開發商銷售的是期房還是現房,不能以是否“現有房屋”作為判斷標準,應該先看開發商是否能夠提供已經辦理了初始登記的法律檔案,再看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文字是不是由房屋管理局統一印製的商品房銷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