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刑事賠償與民事賠償的區別?

法律 閱讀(2.73W)
刑事賠償與民事賠償的區別?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行政賠償與刑事賠償的區別有什麼?

您好,行政賠償與刑事賠償的主要區別有:(1)侵權主體不同。刑事賠償的侵權主體是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疏、軍隊保衛部門,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而行政賠償的侵權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2)賠償的範圍不同。刑事賠償範圍是基於行使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職權而產生的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如錯誤的刑事拘留、錯捕、錯判、刑訊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式中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而行政賠償的範圍則是基於各類具體行政行為而產生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3)賠償程式不同。刑事賠償請求人只能通過申請行政機關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獲得救濟;而行政賠償則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獲得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