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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傷等級與工資標準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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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傷等級與工資標準的具體規定
浙江省工傷等級與工資標準的具體規定
浙江省工傷等級與工資標準2018年的具體規定如下:浙江省政府浙政發200352號浙江省關於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事項的通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支付60個月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支付50個月,七級支付20個月,八級支付14個月,九級支付8個月,十級支付4個月。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週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被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的,其待遇按總額補差的辦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