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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滯納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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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滯納金個人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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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間補繳2018社保費用不會產生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並足額繳納2013年度各項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未如實申報並足額繳納2013年度各項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的,應在2014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費本金和利息外,從欠繳之日起,按規定加收滯納金。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個體參保人員未按規定足額繳納2013年度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的,應在2014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費本金和利息外,從欠繳之日起,按規定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