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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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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合同注意事項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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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租房合同中對於房屋情況一定要約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還存在一個共性問題,這就是雖然合同上說明某些情況下會扣掉違約金,但並未清楚的指明什麼情況下會歸還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懶,除了簡單的傢俱和電器的試用外,租客應該和房東或中介協商,列出所有的傢俱、電器狀況清單,有些如果有必要,還需要房東提供電器的購買發票,並通過照相的形式儲存租房時的現狀,避免押金糾紛。

(二)為避免糾紛,押金條款應詳細

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糾紛,雙方一般都會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這一項,以下是針對於租房押金的詳細說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與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

2、房東為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後會有相應的發票。

3、其中要尋找正規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國連鎖的那種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紹房主出面審查相關證件後簽訂租房合同,這樣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約定外,租客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房東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三)房屋設施無毀損的話,押金應全額退還

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由此可見,對於要付押金的情況,最好事先跟房東協商一致,以免造成糾紛。

綜上所述,對於租期沒到出租人不願意解除合同是在情理中的,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何解除合同,承租人違約的應該由承租人承擔因為違約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押金的退還會以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