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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處理程式怎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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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處理程式怎樣進行
員工工傷處理程式怎樣進行
1、發生工傷後,需先去社保局確認單位是否為自己購買了工傷保險。若單位已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若沒有,則需儘快蒐集勞動關係證據,一年之內申報工傷。
2、待社保局認定為工傷,且醫療期滿後可向社保局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3、不同的傷情,醫療期也不同。
(1)醫療期內,員工無需上班,單位若有此要求的,員工亦可拒絕。醫療期內,單位需按照員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待遇發放工資,很多單位提出只發底薪或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都是不合法的。
(2)醫療期內,員工需住院治療的,最好住院治療。因為,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陪護人員的誤工費都可以要求支付。若未住院,這兩項都比較難以爭取。
4、勞動能力鑑定後,若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1)未評上傷殘等級,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醫療期內)的工資、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誤工費及醫療費。
(2)若評上傷殘等級,可去社保局辦理理賠手續。
5、理賠事項
(1)在解除勞動關係之前,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單位未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賠付。
(2)解除勞動關係後,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未買工傷保險的,均由單位承擔。
(3)這三項補助金,各省規定不一樣,具體以自己所在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