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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封閉式迴圈買賣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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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封閉式迴圈買賣合同的效力?
如何認定封閉式迴圈買賣合同的效力?
在三方或三方以上的企業間進行的封閉式迴圈買賣中,一方在同一時期先賣後買同一標的物,低價賣出高價買入,明顯違背營利法人的經營目的與商業常理,此種異常的買賣實為企業間以買賣形式掩蓋的借貸法律關係。企業間出於借貸目的簽訂的買賣合同,屬於當事人共同實施的虛偽意思表示,應認定為無效。在實際發生的借貸關係中,作為中間方的企業並非出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借款,而是為了轉貸牟利,故借貸合同亦應認定為無效。借款合同無效後,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返還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因貸款人對合同的無效也存在過錯,法院可以相應減輕借款人返還的利息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