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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經賠了醫療費工傷還可以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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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經賠了醫療費工傷還可以賠
交通事故醫療費怎樣賠

償醫療費是指治療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損傷或損傷引起的疾病,是身體復原所花費的醫藥費和必要的治療費用。對於因交通事故創傷而引起復發的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根據損傷與其疾病的因果關係,治療單位的診斷或鑑定意見予以適當賠償。治療與事故損傷無關的醫療費一般不予賠償。醫療費賠償的計算標準,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憑據支付是指憑縣級以上醫院的醫療收費單據支付)。


在沒有縣以上醫院的地方,需要緊急搶救或治療輕微的事故創傷,可以憑其醫療單位的單據,經過公安機關事故辦案人員對單據進行稽核後賠償。原治療醫院無法滿足醫療需要,確實需要轉院治療的,應當出具原治療醫院的轉院。治療與交通事故傷害無關的疾病,不應當賠償。對於小傷大養,擴大檢查和治療範圍的,均不應賠償。


結案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應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結付。這部分費用一般參照結案前已用費用和醫生建議,確定結案後繼續治療大體費用,這部分費用結案時一併計算在損害賠償費中。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徵固定而遺留後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對其末來治療費用能夠確定的,按照治療必須的費用賠償;不能確定的,當事人以後可另行。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根據實際造成的傷害來對傷員進行賠償,特別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任或者死亡的,那麼保險的賠償範圍顯然是不能全部賠償的,因為肯定會超出保險的賠償範圍,這時司法機關就會根據實際的調查取證情況要求責任方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