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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理的號碼如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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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理的號碼如何變更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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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司減資變更


公司減資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涉及實收資本變更或變動的,還應當同時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或申報變動情況。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變動申報事項)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企業股東(發起人、出資人)、合夥人、投資人出資資訊表》;

(3)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4)關於公司減少認繳註冊資本的決議或者決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認繳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影印件;

(7)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

(8)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9)公司營業執照;

(10)法律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辦事機構要求不盡一致,詳細內容請以所在地辦事機構要求為準。